一、汇总损益的概念
汇总损益亦称汇兑差额。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、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,由于采用不同货币,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、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。通俗地讲,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,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。
看点一:本期既有汇兑收益又有汇兑损失的如何调整
例如:本期汇兑收益3万元,汇兑损失2万元,那么账务该如何处理呢?
图一
图二
【小队长说税】【1】
为什么图二是正确的处理方法呢?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,汇兑收益是属于其他业务收入的,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,对于核定征收的企业,营业外收入计入3万元和计入1万元所要交的税是大大不一样的!
【政策依据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,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(九)项所称其他收入,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(一)项至第(八)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,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、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、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、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、债务重组收入、补贴收入、违约金收入、汇兑收益等。
看点二:汇兑损益调整金额过大是不正常的
汇兑损益可以在期末进行调整(月末、季末或年末),但无论选择什么时间进行调整,调整的金额都不会特别大的,除非日常账务处理出现下列问题。
自查一:同样的往来科目既有外币又有人民币,挂错科目
自查二:往来外币金额未录,只录人民币金额